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湘组〔2019〕55号)、《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长办〔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对村(农村社区)干部购买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财政补贴。经各镇(街道)核实申报、人社局复核,补贴资金共计119.5万元,现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84014631;县财政局监督电话:84011710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长沙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拨付各镇(街道)村(农村社区)干部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安排表
序号镇街补贴金额(万元)备注
1黄兴镇9.9
2黄兴会展5.5
3江背镇11.2
4黄花镇10.3
5春华镇6.6
6果园镇5.8
7路口镇6
8高桥镇5.6
9金井镇13.1
10开慧镇8.7
11福临镇5.7
12青山铺镇3.5
13安沙镇13
14北山镇9.9
15㮾梨街道2.4
16长龙街道2.3
合计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