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长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4日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长沙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长沙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沙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长沙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沙县2019年县级预算;审查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所立议案和代表所提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长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长沙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长沙县人大法制、财政经济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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